世界地球日公益诉讼执剑守护蓝色星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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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地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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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污染了天空
鸟儿如何飞翔
如果没有了绿水
我们如何远航
如果消逝了青山
繁荣转瞬荒凉
···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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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川河流,万物生长;风霜雨雪,鸟叫虫鸣。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,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,守护好这颗蓝色星球。
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,公益诉讼检察官们一直怀着殷殷之情,高举法律利剑,守护着我们共同的家园。
绿树——定不负青山
图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就落实“林长制”开展交流协作
海淀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,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,让承载历史变迁、文化传承的古树名木“老有所依”“老有所养”;贯彻绿化树木保护法律法规,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落实绿化树木砍伐、移植审批流程,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保护树木葱郁、花草芬芳的环境;深入落实“林长制”各项要求,与行政机关构建学习研讨、共享信息、通报案例、法治宣传等协同机制,提升共治共享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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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湖——守一片清澈
图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工作
海淀区检察院聚焦京密引水渠等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存在的改建、扩建、污染水体等问题,促进水域综合治理,切实保护饮用水资源;以诉前程序督促解决永定河和辖区公园内等地的非法排污问题,强化河湖生态保护,进一步提升“河长制”落实成效;邀请行政机关以专业技术和鉴定评估手段辅助调查取证工作,制定科学治理方案,促进水域更好更快修复。
生物——送海龟回家
图为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绿海龟
海龟被称为海洋“活化石”,是海洋生态系统中重要的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,具有生态、科研和文化价值。海淀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、磋商协调等方式,与行政机关协同对临时寄养在我区的濒危水生绿海龟开展紧急救援,并在综合评定绿海龟健康恢复状况及野外生存能力良好后,空运至海南原生水域放归大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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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诉讼在路上,未完待续……
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生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,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,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,海淀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,以“检察蓝”融入“地球蓝”,合力保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。
供稿
姚盼
编辑
王爽、单凯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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